4月9日,随着一宗71.23亩工业用地的挂牌成交,商丘示范区首宗“标准地”成功出让,标志着该区“标准地”出让方式改革工作向前迈出了关键一步。
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出台工业用地“标准地”出让实施方案,统一组织对区内土地进行区域评估,设定控制指标,按照“事先作评价、事前定标准、事中作承诺、事后强监管”的原则,真正做到让企业“拿地即开工”。
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示范区分局将加速推进“标准地”改革工作,逐步推行“标准地”供地机制,促进土地资源要素向高端产业和优质企业集聚,推动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,助推产业转型升级,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。
编辑:厅宣传办 卢博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