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等要求,现对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项目选址意见书予以公示。公示期为2019年2月28日至2019年3月8日(7个工作日)。
公示期内,欢迎社会公众对该建设项目选址情况予以监督。以单位名义举报反映问题的,应加盖单位公章;个人举报反映问题的,应署明真实姓名、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。
联系单位: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规划处
联系地址: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18号
邮政编码:450016
咨询电话:0371-61656713
公示内容:
建设项目名称: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
建设单位名称: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
建设项目依据: 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项目建议书的批复》(发改投资【2018】1019号)
项目拟选位置:郑州市郑东新区莲湖路北、贾陈路东、汉星路南、徐庄街西部分区域
拟用地面积:拟占地约43亩
拟建设规模:总建筑面积约27741平方米